一、案例分析
客户张三,于20xx年9月9日在XX证券公司杭州A营业部开户并进行交易,截至20xx年4月2日,其普通账户有现金资产20万元,持有深发展10000股最新市值为22万元,持有*ST宝龙50000股最新市值为25万元,持有A股票3000股最新市值为50万元,账户总资产117万,且最近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均大于50万,其资金在XX证券已经委托中国工商银行实行了第三方存管。张三的情况符合XX证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的适当性标准。
1、办理融资融券业务过程
20xx年4月2日,张三到XX证券杭州A营业部申请办理融资融券业务,通过手机APP软件提交了征信申请。XX证券对张三进行了资格审查、等级评定和授信审批,张三的授信额度50万元。次日,张三来到XX证券杭州A营业部现场,信用业务专员向张三介绍有关法规和业务规则,揭示业务风险,签署了融资融券合同及风险揭示书,并按照要求进行了双录,开立了信用资金账户、信用证券账户并办理了中国工商银行信用资金账户的第三方存管。次日,提交了50万元的担保物,其中B股票10000股最新市值为24万元,A股票1500股最新市值25万元,现金1万元。
2、交易操作过程
假设XX券商公布的B股票折算率为0.55,A股票的折算率为0.6,C股票的折算率为0.6。4月22日上午,客户打算融资买入C股票。此时,B股票的股价为23元,A股票的股价为170元,根据公式,C股票的融资保证金比例为1.0,其融资可用保证金=10000+10000×23×0.55+1500×170×0.6=289500元,按保证金比例公式计算的可融资买入C股票金额为289500/1.0=289500元,小于授信额度上限50万元,最后张三融资买入C股票28.95万元。此后,大盘一路下跌。截止6日11日,张三信用账户B股票市值只有12万元,A股票市值只有14万元,C股票的市值只有10万元,其信用账户总资产为1+12+14+10=37万元,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为37/28.95×100%=127.8%,XX证券通知张三补交担保物,张三当天存入现金4万元,其维持担保比例为41/28.95×100%=141.62%。后来,大盘回升,张三于6月30日卖出其融资买入的C股票,了结交易和支付利息,最后从其信用账户转出全部现金,同时将10000股B股票和1500股A股票转回到普通账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