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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部分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、行权日、到期日、行权交收日调整的公告

作者:上海证券交易所、深圳证券交易所 Tue Dec 13 2022 10:15:15 GMT+0800 (CST)
        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2〕16号)及《上海证券交易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》等相关规定,沪深证券交易所所有标的2023年1月到期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、行权日、到期日由2023年1月25日调整为2023年1月30日,行权交收日由2023年1月26日调整为2023年1月31日。
  请投资者密切关注上述合约的交易及行权事项,及时做好相关交易和行权准备。请各期权经营机构做好投资者行权及到期提醒工作。
特此公告。
注:1.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链接:http://www.sse.com.cn/assortment/options/disclo/update/c/c_20221209_5713793.shtml
    2.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链接:http://www.szse.cn/option/notice/notify/t20221209_59776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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